1、会议确认该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2、会议认为,国家标准《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修订版送审稿)是对原国家标准GB17565-1998《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的修订,标准编制组在对防盗安全门行业进行大量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标准草案送审稿,较好地贯彻了产品分等分级、明示消费和尽可能在检测中减少人为因素的指导思想,标准送审稿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章节设置合理,技术路线正确,技术指标适当,可以指导企业生产,引导消费者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选择相应防盗安全等级的商品。该标准的制定,为规范防盗安全门产品的生产与质量监督管理,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会议一致通过该标准草案的送审稿,并提出了进一步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详见附件二,略)。
会议要求标准编制组,吸收会审时专家们所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和完善,研究并确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
专家审查委员会主任: 刘希清(签字)
专家审查委员会副主任: 陈加斌(签字)
专家审查委员会副主任: 赵明俭(签字)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